您支持正版嗎?另一個層面的思考~
請藝人們放過全台灣的人民吧!(太寫實了)
最近看了蘇永康、謝霆鋒、苦苓的新聞頗有感觸,聽了一則政府出錢的廣告。
主持人說:最後一題限時搶答:「同樣是CD,一張50元的跟350元的,要買哪一種?」
有一個女生就回答說:「同樣是CD,當然是買50元的嚕。」
主持人駁斥說:「答錯!」
另外一個男生的聲音就回答:「350元,因為350元買的是智慧財產,50元是盜版的行為。」
如果大家平時有看一些時尚雜誌,介紹藝人的穿衣或首飾,每一樣東西的價格都是好幾萬塊錢,我不知道藝人們怎麼買得下去?為什麼下得了手?
一件上衣約一個基層上班上班族的薪水(約三萬),那些藝人為了光鮮亮麗,為了滿足虛榮心,我們怎麼可能去買正版CD呢?我的一件衣服才50塊就可以穿好久好久,為什麼藝人們不多加省思,這個社會上有多少人,因為你們買的一件衣服的錢,我們要過一個月或兩個月的生活?
昨天看新聞,輕度智能障礙的秀蘭得到總統頒獎,獎金才 15萬,她才18歲,家裡有兩個重度智障的哥哥、精神異常的母親,她去做打掃工,一個月才18000的薪水,她要養活一家人。
各位藝人們,一個人少買一件衣服就可以幫助他們家裡多少?
大家不如把買CD的錢拿去行善,也不要拿去給藝人們亂花。
請藝人們放過全台灣的人民吧!
不知大家最近是否看過一個廣告,一位接著一位的歌星出現在你眼前,求大家饒過他們~剛開始感觸不深,但是自從我看到一位年輕的媽媽,帶著一位國小的小孩出現在量販店開始,讓我想寫這一封信……
那時他們正為他們的晚餐打點,一袋餐包和一罐水,跟在他們後面購物的我,原本顧著挑自己的日常用品,忽然聽到那位小妹妹吵著要買CD。
我想那對大家來說都是件稀鬆平常的事,但是對這位失業的媽媽卻是一種遙不可及的奢求,我想他不是不願意讓他小孩和其他的小孩一樣,擁有一份屬於自己喜歡的聲音、屬於自己的快樂,實在因為他負擔不起。
因為她悄悄的對那小女孩說:「等媽媽『再』找到工作一定買給你,媽媽身邊的錢不夠買下它!」
聽了有點辛酸,有點感動,有點想哭,一位媽媽在勉強提供小孩溫飽之下,她還是努力想著,如何讓小孩和其他小孩一樣,有一份屬於自己的禮物。
此時的我不經想到那些打廣告打得很兇的藝人,要大家饒了你們,你們餓過嗎?你們現在三餐只吃麵包度日嗎?你們出門只能用走路的嗎?你們為了小孩的學費煩惱了嗎?
我想沒有,你們可以撞掉一台價值比一棟房子貴的轎車,你們可以天天吃人家或許一輩子都吃不到的山珍海味,你們可以穿一件衣服價值高過一台摩托車,你們可以住五星飯店不走,你們更可以天天上酒家上PUB喝酒、玩女人……?#@% !
但你們有沒想過還有很多人沒飯吃,衣服要好久好久才買一件,在狹窄的六坪套房中住著全家,還有高中求學中的小孩需要出外打工,只為了貼補家用…
我想你們活的很好,是許多小孩的偶像,他們學著你們的一言一行,但是你們作好榜樣給大家看了嗎?你犯錯,把責任全推到全世界的人身上。
「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~」我想,你犯了是演藝圈裡許多男人會犯的錯,不是全天下!出軌把責任全推到另一半的身上……
也不要因為你有媒體,就以為可以胡作非為,拿出你們的良心,做作好榜樣,不要整天亂搞男女關係,今天追誰,明天出軌,後天和某某人在哪裡被抓姦。
小孩也有眼睛,他們還是張白紙,你們的行為已經漸漸污染了他們的思考邏輯。
台灣的道德觀漸漸在淪陷,你們是一大主因,因為你們有媒體,你們的渲染力強,因為這樣我想對你們說,請多做善事,好好端正自己的行為,沒人買你們的唱片不是因為我們都不喜歡,是因為你們的行為令人不齒,請先救救台灣,先救救未來國家的希望……
你們想過嗎?一個愛你們、喜歡你們崇拜你們的歌迷才會去買你們的唱片,但是你們一再的提高價格,你們拿到你們要的利益之後想到過回饋歌迷嗎?幾乎大部分的影歌星賺飽了錢,就立刻在外國置產,並取得居留權。你們只會想如何從他們身上再取的更多的利益,這樣合理嗎?不是我們不喜歡正版,是因為你們太過份。
現在更扯,一連串的藝人未婚先懷孕還在節目上大肆厥辭,媒體好像沒有其他好報的,整天都在報誰懷孕如何如何,台灣的藝人心中有病,而且影響社會年輕一代很深,但他們毫不感到羞恥的帶領年輕人走向罪惡之深淵。
未婚懷孕是對的?崇尚名牌是對的?太多太多的負面教育從藝人身上不斷的向社會發出這樣訊息。讓年輕人覺得這是對的,做出讓人無法接受的事情只為了追求偶像的腳步。
藝人們,請你們高抬貴手,不要在媒體上為了你們自己,將自我提的很高而誤導無知的年輕一輩吧,只會耍嘴皮子而無真本事在社會上是沒用的。
各位收到這一封信的朋友們,台灣需要大家一起來改造,當你我的手握在一起時,我們一定可以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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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,是我收到的一封轉寄信,經過了兩手可能更多,導致我完全不知道是誰寫的,或許根本不認識,不過那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,我看完的第一個感想:「全都是胡扯。」這種似是而非、偷天換日的理論為什麼會有人欣賞到要轉寄?我不明白。(附標點不當和錯字)
這個人把問題的重點全都扭曲了。他告訴我們,不要去買正版CD,這樣是支持濫藝人的行為。對,濫藝人也讓我想吐,不過討厭他們就不要買正版,這好像不是應有的行為吧?
我承認,有些藝人是真的濫,但是你能一竿子打翻所有人嗎?你能鐵口直斷,這一圈的人都不是好東西?就算你可以,正版的CD也不是只有濫藝人在出!
你要改變什麼?你可以不買他們的CD以抵制他們,這我舉雙手贊成,好事啊!就教他們出錢去幫窮人,台灣貧戶那麼多,那些人有的是錢,還全都是從心甘情願的迷上削過去的,我也是這樣想的。
但是,不是討厭他們就不能支持正版。
真的,就算正版CD貴,讓藝人多賺了那麼多錢(不過我聽說經紀公司要削掉很多),但是我們是要尊重智財權的。
濫藝人的東西,可以不買。老實說我沒買過幾張CD,不是嫌貴而是嫌沒那個價值,還不如去買書,至少最糟的情況下還可以當廢紙賣,也和CD差不了多少錢。
這篇文章到最後拚命的在數落濫藝人。對不起,我知道有很多很多,多到像天上的星星黃河裡的沙子的濫藝人。可是,我不會跟著鄙視那百分之一或數百分之一的好人,即使可能他們的CD還是一樣貴,即使他們潔身自好只是為賺錢,至少還是有職業道德。說白點,誰不要賺錢?
只是他們用娛樂他人的方式賺,別人看他在台上嘻笑怒罵,背後的辛苦怕是沒什麼人知道。要說到黑心錢,比爾蓋茲何嘗不是黑心錢?壟斷市場之後宰割消費者,逼你不得不花錢。那些政客又何嘗不是?檯面上是冠冕堂皇光鮮亮麗,私底下有啥齷齪卑鄙的勾當都沒人曉得。相較之下藝人反而愉悅多了,電視可以關掉,報紙可以不看,CD可以不買,多可愛。
還有未婚懷孕、崇尚名牌。是啊未婚懷孕是墮落的深淵,是魔鬼的勾當是吧?這可是純粹的道德問題。就算全世界所有的女生都未婚懷孕我也不會跟著做,這是個人原則,和什麼倫理道德的無關。唉呀我都忘了呢,這種人好像不只藝人嘛,我想想,這社會上的某立委兒子好像也是嘛?那麼是不是要把這些褻瀆上帝的人都殺掉?
崇尚名牌嘛,反正人家買的起,我這種人只要看看就好。我曾經說過,名牌在某個程度上非常好用,不管只是實質意義上還是身分的代表。可是這好像不只是藝人的錯了,這是整個社會的風氣吧?還是呢,只要是「名人」都叫做藝人?我想想,或許真有可能是這樣沒錯。看看那個消聲匿跡的許什麼美吧!
不只是藝人吧!請所有看到這篇的人,都想想看,自己是不是曾經有意,或者無意的作了這種風氣的幫兇!我想,說不定這個作者也會認為,擁有名牌就代表有錢吧!
簡直是渾蛋。不過我也已經很不對勁了,用這種口氣說一個可能只是痛心又無力改變的人。或許我也是如此,所以看到把錯都歸於藝人身上感到討厭。明明,
這就是社會問題啊!
- Feb 02 Thu 2006 22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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